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黑教高函〔2012〕102号)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组织我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依据《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一)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不得与省教育厅科研处、省教育科研规划处和省高教学会等部门的立项项目或课题重复。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学院组织教育委员会评审后,择优推荐8个项目申报。
4、已评上教授的教师要积极申报项目,学院将对已评职称的教师实行评聘分开,申报项目级别及数量就是其中之一考核项目。
5、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及专业群的骨干教师必须积极申报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6、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于2012年4月28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处。
此通知和项目指南(附件一)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胡彦杰
电 话:57839130
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UploadFile/file/abe21a65-df69-4f3c-b981-2e3c824668c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