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6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规划办正式立项、研究期限已满且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可申请参与本次结题。
需注意:研究期限已满,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课题主持人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2)。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结题纸质材料收取:《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科研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一式一份);课题成果如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校内审核用)
2. 结题材料电子版收取:(1)结题材料汇编(结题材料
需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1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2)结题审核登记表(word可编辑版);(3)《科研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的PDF扫描版)(4)课题结题汇总表(word可编辑版)。
需注意:(1)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备注。(2)所有课题成果如论文、专著等原件要提交教科研(督导)处审核,审核签字盖章后再返给课题主持人,签字盖章页需扫描插入电子汇编材料中。
3. 重点核对以下材料:(1)核对课题成果是否符合结题要求,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纸质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4)检查结题电子汇编材料内容是否完整。(5)结题审核登记表、课题结题汇总表内各项目的顺序及序号要与各结题电子汇编的序号一致,各项目结题电子汇编要以“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信箱。如果课题主持人提交的结题信息错误导致的问题,省规划办不再提供更换证书服务。
4.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5.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
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2中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7. 依照科研诚信相关要求,课题主持人需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省规划办对课题主持人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理(取消其此次结题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省规划办课题),同时对课题承担单位及所在市地将核减下年度课题申报额度。
8. 各分院(部门)做好课题结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结题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内容符合主流意识形态要求。
三、材料报送
课题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 7 日 下 班 前, 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至教科研(督导)处(综合楼 9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5906527@qq.com。电子版可提前发送,待审核通过后再打印装订上报纸质材料。
联系人:董宇; 电话:51893128,18646515050
附件: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3.相关文件
4.科研诚信承诺书
教科研(督导)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