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1-03-04

 
201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 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招考办,省内中专、职高学校,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应按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尤其是考试安全、考风考纪须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
为使今年我省对口招生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201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对口招生 考试 通知
抄报: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5印发
 
 
 
 
 
 
附件:
201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体检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手续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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