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现将2011年暑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2011年7月10日(周日)~2011年8月28日(周日),8月29日(周一)正式开学上课。
教职工(教学系统除外)放假时间:2011年7月13日(周三)~2011年8月24日(周三)。8月25日(周四)全院教职工正式上班;
8月28日(周日)正常上班。
教师在放假前需完成阅卷、成绩录入、测量与识图培训工作,具体放假时间由教学部门统一做具体安排。
下学期仍实行六天工作制。
二、假期要求:
1、期末未尽事宜可利用假期完成,不得耽误工作。学生上课前做不完准备工作的,应利用假期完成。
2、各分院、各单位、各部门要对2011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总结、计划于开学前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交院办呈主要领导阅并存档,要抓紧完成本学期未完成的其他工作。教师、辅导员要在开学之前完成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经分管教学、学生系统工作的学院副院长签字后存档。
3、教务处及各分院安排好假期教师挂职锻炼、培训及编写校本教材等任务,并做好下学期学生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4、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总务处及各分院做好2011级新生入校的准备工作。
5、招生处做好假期新生录取工作。
6、教学系统做好下学期学生测量实训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在开学前完成现场教学的相关工作。国家骨干院校建设相关工作假期要正常进行。
7、总务处要利用假期安排好设备、设施、备品的检修和维修、门窗封闭、水电关闭等工作。
8、各级干部要使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及时接听电话,以应对临时工作和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假期外出要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工作人员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如有临时工作,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要到岗。外出人员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9、值班工作。要做到值班盯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等安全工作,各重点部门要重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放假前由保卫处、总务处牵头进行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报学院领导及院办。总务处(各工班)、保卫处、图书馆、实训中心、车队值班表报学院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假期由学院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负责抽查值班工作,由保卫处记录并报院长办公室,有问题的由值班领导严肃、妥当处理。
10、假期夜间干部值班,按院办发放的《值班表》值班,由院办、保卫处抽查,发现脱岗、漏岗现象将通报批评,并处一次200元罚金,由院办、保卫处报人事处执行。
11、烟台分院、医院、多经处根据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将假期安排、值班表报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