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及评选第十三届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1-11-23

各分院、专业部(教研部):

    按照省职教学会2011年工作计划,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学会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开展第十三届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申报
    一、课题类别
    2012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请按选题的价值、研究能力与研究资源情况申报相应级别的课题。选题范围可参照《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自行选题。
    二、课题申报
    1.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有一位主持人。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个别申报方案较优者可放宽要求。承担省职教学会十一五或十二五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2.根据课题的大小和研究工作的需要,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每项课题的参加人不超过5人(不含主持人),排名顺序不能调换,坚决杜绝挂名现象。
    3.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提前或延期结题在半年以上的须报请省职教学会秘书处批准。
    4.课题主持人需用微机认真填写《课题立项评审书》,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每项课题收取立项评审费100元。《课题申报指南》、《立项评审书》、汇总表等材料请到省职教学会网页下载。
    第十三届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
    一、评选内容
    1.科研成果评奖    2.论文评奖  3.教学设计(教案)评奖   4.课件评奖
    二、申报条件
    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工作者的成果(尚未参加过其它评奖活动的)均可参加评选。
    1.科研成果申报
    成果形式不限,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查、实验、总结报告)等,论文和著作要求是在2010年6 月1日后公开发表的或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研究报告可以未公开发表。
    2.论文申报
    论文要在理论上有所突破,有一定的创造性见解和新观点,并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逻辑性强,格式规范,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上。
    3.教学设计(教案)申报
    教学设计要新颖,体现新的教育理念,体现多维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手段灵活多样;课件必须原创,且已经在教学中应用,并收到良好效果。
    4.课件申报
    课件必须是根据教学需要而制作,在学校经过至少一个教学周期的实践,并且使用效果良好;必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内容丰富,素材好,技术先进,能体现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优点;课件要运行良好,无病毒。
    三、评选费用
    评评审费为科研成果60元/篇,论文、教学设计(教案)和课件50/篇。
    四、申报要求
    1.参评成果、论文、教学设计和课件均须上报一份推荐表;合作完成的成果作者不能超过三人,按作者版权不能随意改变数量及排序;各种材料均交复印件,交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2.市(地)已成立职业教育学会的,由学会负责组织申报;未成立学会的,由教育研究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职教部负责组织申报;高等职业学院、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可直接上报;上述单位须一次性上报相关材料,后补或个人单独报送的概不受理。上报单位要分类填写汇总表,认真核对作者姓名和成果题目(打印证书时以此为准,出现错误后果自负)后,把汇总表发至省职教学会邮箱().
    3.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申报,保证成果质量(抄袭或雷同的文章将取消评审资格),同一类成果每人不超过两篇。部分优秀成果可由省职教学会推荐至相关杂志予以发表,或推荐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评奖活动。
推荐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请到省职教学会网页下载。
    五、申报日期
    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18日,报送至教务处胡彦杰处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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