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黑教学函[2012]179号文件精神,我院定于本学期末完成在校生(含在校外实习学生)的年度学籍注册工作。要求未交学费的学生于2012年12月10前将本人所欠学费交齐,2013届毕业生是最后一次学籍注册,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学费,否则,对欠学费学生学院不进行学籍注册,教育部不承认欠学费期间学生的学习经历,学业期满后无法发放毕业证书。不按学院规定按时交学费者后果自负。
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抓紧通知学生补交学费,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学业期满后能够领取毕业证书。
交费方式有两种:
一、直接交费
交费地点:教学综合楼10楼财务处
交费时间: 8:00-----12:00, 14:00----15:00
二、打卡交费:欠费学生将所欠学费、住宿费直接打入由学院财务发给每个学生交费专用的建行卡,辅导员汇总班级交费信息并交给财务处关键老师,由财务处统一进行代扣。
财务处 学生处 教务处
20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