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日期:2015-03-05

       2015年新学期开始,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创佳绩,2月28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会议共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34个、全国文明城镇1159个、全国文明单位2242个。
       我院成为黑龙江省高职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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