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907、单招院校代码:8012。
第五条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各组之间协调联动。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督导组、考(测)试组、录取组、宣传组、安全组、后勤服务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负责各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报考资格及说明
第十条 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院 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 说明: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面向铁路局调车员岗位。
2、学院专业更适合物理类、男生就读。
3、建议报考铁路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及高度近视,身体无残疾、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体态端正、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
第四章 志愿填报方法及要求
第十二条 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要求:第一、第二阶段考生可分别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公布时间:2025年2月20日,公布招生计划;如一阶段录取未满将于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布第二阶段剩余招生计划。
公布招生计划网站: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
第六章 准考证打印、考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第十五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须在考前缴纳单独招生考务费,考务费为30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考)试,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请关注“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公众号通知。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形式: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之和,满分为 300分。
1、“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英语三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应用文写作、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等知识;面试测试内容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社会交往和适应素质等,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
(一)文化基础测试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2025年3月8日8:30-11:30
(二)职业适应性面试
2025年3月8日13:30-17:00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当综合测试总分出现同分情况时,将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科目顺序,按单科分值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因学费标准与其他专业不同,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果,若学院第一阶段录取未满,第一阶段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按省招考院规定填报志愿,参加学院第二阶段测试。
第二十二条 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 2025 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与学院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期发放。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年。
第九章 考风考纪管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招生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51893286
督导电话:0451—51893290
学院官网:http://www.chrtc.org.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