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校及我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同步落实《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哈铁学院〔2025〕21号),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8号)要求,学院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并择优推荐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数量
(一)校级教改项目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质量及评审情况综合确定。校级项目的申报与研究,是推荐省级项目的前提和基础。
(二)省教育厅教改项目
本年度省教改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含继续教育领域项目)。我校推荐限额为: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3项,继续教育领域专项项目1项。
省教改项目原则上只能从获得本次校级立项的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与评审安排
本次申报工作将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与省教改项目推荐遴选合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统一申报:申报人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与规划,选择申报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专项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学校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申报条件。
统一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将依据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应用价值等进行综合评议。
同步产生两项结果:
校级立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为2025年度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推荐:在校级立项项目中,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择优推荐相应类别的项目至省教育厅参与评审。
三、申报条件(校级与省级统一要求)
校级与省教改项目的申报,均须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需提供专家亲笔签名及联系方式,教科研(督导)处将进行核实。
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已承担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项目组成员本次申报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
单一项目成员数量限5人。多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10人。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
校级项目管理规定,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立项总数的40%,学院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申报将向教学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
不予立项情况: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者;主持各级教改项目被撤项处理未满3年者;此前承担各级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的主持人;与已立项的各级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且无重大创新的项目。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人依据《2025年度黑龙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指南》(附件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可参考重点项目指南,结合学校改革需要自行选题,在同等论证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考《重点项目指南》确定研究方向的课题。
2.教改项目申报鼓励教师选题要高站位,宽视野,研究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3. 同一项目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
研究周期:省教改立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项目与专项项目为2~3年。项目经批准可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重点项目与专项项目为2~3年。项目经批准可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如项目由校级推荐至省教改立项:研究周期应按照省教改相应项目类别的要求执行。若校级一般项目(原周期可为1年)被推荐为省教改一般项目,则研究周期应调整为至少2年。
过程管理:项目立项后需接受年度检查。研究期限满1年时需提交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哈铁学院〔2025〕21号))
结题要求:省教改项目结题要求按省教育厅当年通知执行。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按照《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哈铁学院〔2025〕21号)相关规定执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是申请更高级别项目的基础。
六、材料报送
材料清单:
《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哈铁学院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7)(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省教改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5)、《哈铁学院教改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8)(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以及《哈铁学院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至教科研(督导)处;
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分院/部门-主持人姓名-立项材料”;文件命名为“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哈铁学院”,申报人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前报送至教科研(督导)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教科研(督导)处 - 综合楼920室
报送邮箱:8590652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董宇,18646515050
本次申报工作既是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省级项目立项的基础环节。请各分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以项目为依托,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力提升学院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
附件:
1.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 2025年度黑龙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指南
3. 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项目指南
4. 黑龙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5. 黑龙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审批表
6. 2025年度哈铁学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7.哈铁学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8.哈铁学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审批表
教科研(督导)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