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5-07-16

各部门、各分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现将2015年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2015年7月15日(周三)—8月23日(周日)放假,8月23日前返校。8月24日(周一)开始上课。
  职工放假时间:2015年7月18日(周六)—8月21日(周五)放假,8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全体教职工上班。8月2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学生系统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要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好学生假期联系网络,确保每个学生假期中都能够收到学校发出的各项信息,开学前督促学生按时返校。
  2、教学系统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要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成绩录入、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教材订购、任课教师安排和假期教师培训、挂职锻炼、测量专项实训的各项工作。
  3、招生处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要做好2015年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并统筹协调全院做好2015级新生入校各项工作。
  4、保卫处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案件等安全工作,放假前进行安全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及隐患,将检查、处理记录交院办,假期期间要加强新校区安全巡逻,确保校园假期安全、平安、和谐、稳定。
  5、假期干部值班按学院干部值班表安排执行,具体由院办通知到值班者。值班干部不得旷岗漏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遇到突发问题及时上报总值班,总值班要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主要领导。干部值班情况由保卫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记录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未值班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学生处、各分院、实训中心、图书馆、后勤各工班要做好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报院办和保卫处各一份。
  6、各部门负责人将学风建设自查报告交到院办后方可开始放假,未提交者继续工作。
  7、假期中如临时有重要工作,涉及到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假期外出,各部门正职要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院领导请假,部门副职及工作人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请假。各级干部务必保持手机开机,并接听电话。
  8、烟台分院、多经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院长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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