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5-10-30

各部门、各分院: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今年继续实行备案制。现就2015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申报人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4.备案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
  5.凡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定同意备案的课题,要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备案课题审定书》电子稿报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存档。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题备案以分院为单位进行推荐,由分院教学秘书统计汇总后申报。
  2.请各分院于11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课题备案交于教务处胡彦杰。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于11月12日(周四)前评选4个课题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所备案课题,按研究计划正常进行,由学院进行立项、审定及验收等。
附件:1.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
    2.备案课题审定书
                                             哈铁学院教务处
                                             2015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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