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
现将毕业设计及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
1、时间:4月11日—5月22日,共计六周。
2、内容:毕业设计选题要根据分院的毕业设计任务书进行,并紧密结合就业单位的企业文化和岗位职责,如差异较大,请尽快与指导教师联系,重新确立题目 (各分院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表)。
二、毕业答辩
1、毕业实习各环节必须全部完成后方可申请答辩。
2、毕业设计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方可申请答辩。
3、需提交的材料:
毕业实习周记(起止时间、实习内容齐全)
实习鉴定(有企业指导教师签字和企业盖章,保证实习质量)
毕业设计打印稿(符合分院任务书的相关规范、要求)
就业协议原件(以便指导教师确定岗前教育方向,未交就业协议原件者,学院按自主创业进行岗前教育和毕业答辩),并将毕业设计的电子稿发到指导教师邮箱。指导教师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方可答辩。
4、答辩内容
除常规设计问题外,主要针对由毕业综合设计和岗前教育两部分组成,岗前教育内容主要为学生的就业单位企业文化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答辩安排与相关要求
1、答辩时间:为5月23日—6月5日,共计两周。
2、分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各专业指导教师的答辩情况,各指导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答辩填写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答辩成绩评定表》。
四、成绩管理
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各位导师结束答辩后,在6月8日前完成
毕业设计成绩的录入。毕业答辩不合格者,请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在6月15日前进行第二次答辩。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学院统一做降级处理。
以上通知,有不明之处,请与各分院联系。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附表1:铁道建筑学院毕业设计、答辩指导教师安排表
附表2: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毕业设计、答辩指导教师安排表
附表3:计算机学院毕业设计、答辩指导教师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