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结题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3年准予延期及2014年准予立项开展研究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2.2013及2014年准予立项开展研究的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以下简称“教改专项”)。
3.本次工作系省教育厅上述相关项目于“十二五”期间准予立项研究的最后一次结题受理,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自动撤销。
二、结题方式
1.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申请结题的项目等级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予以确定。
2.教改专项主要是涉及高校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着重解决高等教育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综合性改革项目,项目结题要全面总结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3.项目结题材料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结题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部门请于2016年9月9日前将结题汇总表(一式三份)和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胡彦杰,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894615923@qq.com。
联系人:胡彦杰 联系电话:0451-57839130
附件:1.项目结题材料申报要求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结题验收书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哈铁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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