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将在2016年12月29日—2017年3月5日期间开启。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我院2017年省内单独招生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充分了解我院当年招生政策的前提下按要求认真填报专业志愿及相关信息。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并保存后,显示的状态为‘未审核’,此时考生可修改所报志愿。我院将在2017年3月5日网报结束后关闭端口,集中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此时考生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做任何修改。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谨慎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所报信息真实准确,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出现错误或虚假信息,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院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取资格。
望考生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