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04-03

院属各部门、分院、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经研究,现将我院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排如下:

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休息三天,4月8日(周日)开始上班,上周五的课。

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积极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

2、团委、学生处和各分院在学院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要做好学生假期的住宿、娱乐活动、安全等工作安排,对假期回家学生做好登记,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总务处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要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投毒、防疫工作,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饮食、饮水、洗浴等工作。

4、保卫处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案件、防打架斗殴等安全工作,放假前进行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力保校园假期安全、平安、和谐、稳定。检查记录交院办。

5、学生处、各分院、实训中心、图书馆、医院、后勤各工班要做好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报院办和保卫处各一份,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假期干部值班按学院干部值班表安排执行,具体由院办通知到值班者。值班干部要做到值班盯岗,务必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遇到突发问题及时上报总值班。全院值班情况由保卫处进行抽查,对未值班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产生的后果由未值班人员负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及时协调解决。请保卫处人员在假期加大对校园的巡查力度。

6、假期中如临时有重要工作,涉及到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假期外出,各部门正职要按党政隶属关系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院领导请假,部门副职及工作人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请假。各级干部务必保持手机开机,并接听电话。

7、烟台分院、多经处根据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及假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清明节假期值班表
(201845~201847)




日期干部值班保卫处值班总值班
4月5日陈晓航陈富海  王志明    黄常山郦洪晨
4月6日费学军王德贵  解秀全    李可书  李颖
4月7日冯建立李  慧    任凤彬  胡家力邹德奎
值   班 须 知1、白天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20-1600;夜间值班时间晚2000至次日早600,值班地点在教学综合楼一楼112室。
2、上岗后向总值班报到,检查全院主要岗位值班情况。值班期间电话务必保持开机并接听电话,遇有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马上向总值班汇报,及时迅速反应,务必做好值班记录。保卫处值班总负责人冯建立。
3、值班者须保持高度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值班者出现脱岗、漏岗、空岗、无故不上岗而贻误工作者将给予必要处罚,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因故不能值班者可自找本单位干部替班,并报总值班批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替班者负责。
4、值班工作结束后,值班者负责按照干部值班表提醒下一值班者上岗。

2018年清明节假期值班表.xls

  

行政办公室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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