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贯彻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部署,做好我院科研成果统计及归档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院科研成果数据、审核职称晋升的科研材料,现进行全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凡我院教职工所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及在研项目均在统计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一)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等);
(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译文等;
(三)我院教职工主持或参与的经正式批准立项并结项或通过鉴定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
(四)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科研成果;
(五)获得专利证书的各类专利;
(六)被各级科研机构或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在研的科研课题、项目。
二、 科研成果提交
(一)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写,经各分院(部门)统计初审本年度科研成果情况,汇总后再统一报送教科研(督导)处进行审核登记。
(二)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全年。以往科研成果不再做统计,如有漏报,可到教科研(督导)处补登信息。
(三)凡没有参加年度统计的科研成果,在落实科研资助、成果奖励、核定科研工作量以及职称晋升、申报各类专家人才的科研认定时一律不予认可。
(四)填报人应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三、统计结果报送时间
各分院、部门将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汇总后于2020年12月17日前报送教科研督导处(综合楼813)或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韦超逸 电话:51893183 邮箱:33531034@qq.com
教科研(督导)处
2020年12月10日
点击下载附件:科研成果统计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