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何英杰等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日期:2021-04-14


根据《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6小节之规定 ,经分院核实,学生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同意对机电工程学院,2018级,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一班,何英杰;2018级,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一班,吴超达;2018级,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一班,岳文权;建筑工程学院,2019级工程造价三班学生,柴伟,给予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学院学生申述委员会反映。过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1-5189309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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