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原则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强化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是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原则。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
(二)坚持联系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学院中心工作,围绕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把党的组织生活与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起来,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坚持增强党性、发挥作用的原则。要坚定党性,强化理想信念,妥善处理党内外各种关系,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探索创新、提高质量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活化党的组织生活,使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感染力。要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二、形式和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召开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党员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
(一)会议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同志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果党支部书记因故缺席,也可以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并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通知全体党员。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处理违反纪律的党员等重要问题,都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一定的组织程序作出决议或决定,作出决议后,应按照党章的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书记应与有关委员商定好会议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事先通知所有党支部委员做好准备。支委会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分析党员队伍状况,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会主要讨论贯彻党组织决议的措施,检查自身学习、思想及工作情况、研究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及发展新党员事宜。具体内容应当围绕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一个时期的任务确定。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同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全过程。会前,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待审批同意后方能召开。
(二)党员党课教育
党课教育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都应积极参加。党课教育以党章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的纪律,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还可以请领导、专家和优秀党员作报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光荣传统、科技知识和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党委委员要为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
(三)党员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是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党员每季度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汇报,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期汇报的党员,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说明情况。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汇报思想工作的党员,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无故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经教育不改的,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民主评议要通过对党员组织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先进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是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五)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是指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支部特点和工作实际,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旨在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各种党内教育管理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可以以:“先锋工程”为载体,积极开展服务师生、奉献爱心、岗位练兵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可以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开展电化教育活动,组织有意义的文化娱乐等活动等。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
2、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党的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
策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有关业务知识等;
3、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4、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5、结合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
6、及时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
倾向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7、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发展党员,处理违纪
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8、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各支部要采取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提高党员参加党员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定期检查、会议记录和报告制度。每次党的组织生活,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定期汇总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的组织生活时间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占用。建立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得无故缺席。如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时,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
(三)加强组织生活管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 、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离退休党员有条件参加的,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可指定党员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流动党员也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长期在外地流动的党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流入地党组织。
(四)开展督促检查。院党委每年12月份要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检查中既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又要对开展工作不好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各支部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给予批评;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给予书面告诫;连续6个月没有正当现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按党章规定予以除名。
四、加强领导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拟定工作计划,根据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开展组织生活。要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做为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要内容,细化措施,认真考核。
(二)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交流支部工作,明确支部书记的职责与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蓬勃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