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教育科学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日期:2006-09-08

院属各系、部、处:
    为了迎接教育部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与科研的水平,特请各部门的领导督促本部门“十五”期间已经立项的课题尽快完成结题工作。如果原课题负责人不能再继续承担该项科研工作,可以申请从原课题组人员中选拔优秀人员或另外选聘合适的人员负责完成课题的研究工作。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教育部重点)课题结题后直接与总课题组的刘贵林老师联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五”规划课题结题后在10月20号前报高教研究室,经审查后报送省高教学会。有关立项课题情况,见附表。

高 教 研 究 室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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